锡经信综合〔2016〕4号
锡信〔2016〕18号
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促进企业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加快建设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强省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关于组织2016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6〕9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省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本次申报由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各业务处室先行组织各子项项目申报,所有申报项目交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分别汇总后由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市财政局联合上报。各子项具体负责业务处室联系方式如下:
(一)企业制造装备升级项目
1、大中型企业制造装备升级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
电话:81821646 (一键拨号)
2、装备技术资助研制应用
(1)重大智能装备研制和技术攻关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电话:81821647
(2)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行业管理处
电话:81821678
(3)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电话:81821647
(4)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电话:81821647
(5)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电话:81821647
(二)企业互联网化提升项目
1、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企业信息化处
电话:81821684 (一键拨号)
2、新一代信息技术资助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1)软件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化项目
责任处室:市信电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电话:81821797
(2)物联网、集成电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微电子部分)
责任处室:市信电局物联网发展处
电话:81821802
(3)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微电子部分除外)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电子信息产业处
电话:81821680
(4)互联网创新创业载体与服务保障
责任处室:市信电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电话:81821797
(5)行业电商平台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企业和信息化处
电话:81821684
(6)智慧江苏建设平台项目
责任处室:市信电局信息化推进处
电话:81821805
(三)产业绿色发展项目
1、节能改造和绿色制造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电话:81821662 (一键拨号)
2、化解过剩产能及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行业管理处
电话:81821677
(四)企业生产制造服务项目
1、改善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项目
(1)服务体系建设和创业服务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
电话:81821690 (一键拨号)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处
电话:81821687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产业合作处
电话:81821695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智能化升级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处
电话:81821687
(3)融资和培训服务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
电话:81821690
(4)市场开拓和合作交流服务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中小企业产业合作处
电话:81821695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类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信用办
电话:81821710 (一键拨号)
3、生产性服务业项目
(1)工业设计融合发展和产业化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
电话:81821637
(2)智慧物流示范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交通与物流处
电话:81821671
(3)服务型制造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
电话:81821637
4、企业兼并重组项目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企业发展处
电话:81821652
市财政局工贸处
联系电话:81822332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书面申报材料包括:各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报告(纸质版2份),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用A4纸规格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好和经区经信、财政部门盖过章(盖在承诺书相应表格的左侧)的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一式4份)。网络申报地址为http://221.231.139.14:8088/。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6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可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www.jseic.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下载)。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2日。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至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另文布置项目除外。
四、项目申报数量要求
根据全市大中型企业数量地区分布情况分别确定各地区申报大中型企业制造装备升级、互联网化提升项目指标数(指标数另行下发)。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申报1个项目,大中型企业可同时申报制造装备升级项目或互联网化提升项目(项目应相互独立,不重复计算投资额及发票)。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得再申请支持;已承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但目前尚未竣工验收,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如本年度申请的制造装备升级项目、互联网化提升项目获得支持,3年内不得再申报该类别项目。无锡市物联网产业项目资金切块下达,此次不组织申报该类项目。
附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6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无锡市经信委
无锡市信电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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