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
无锡市财政局
锡 信〔2015〕97号
锡财工贸〔2015〕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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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5年度无锡市智慧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智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有力推动智慧无锡建设的稳步发展,有效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智慧无锡建设与运营,现将《关于发布2015年度无锡市智慧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今年的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智慧无锡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智慧无锡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重点支持我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域,以社会化资金为主体,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建设,具有创新性、公共性、基础性和示范性的智慧应用项目。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无锡市区范围内注册满一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须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2013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属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领域,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申报项目为已建成项目或为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应在2年内完成。
2、申报项目应在所属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代表性、示范
性和推广价值。
3、已享受过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的数量限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引导资金管理的意见》(锡政办发〔2014〕56号)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申报入口http://cyzxzj.wuxi.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网络预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但须增加2014年单位财务数据),报送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材料,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各地智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核实。通过网络受理和核实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PDF和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按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各地智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各地智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正式行文并出具审核意见后,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直接向市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办公室申报。
2、申报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申报材料请按纸质封面、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四)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
2、如申报材料不符要求或需补充完善,各地区智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需通过网络受理模块及时向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3、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信电局政务网(http://xxb.chinawuxi.gov.cn/ )查询和下载;《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填报系统登录网址:http://xypj.wuxi.gov.cn。
(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10月12日,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24:00,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选程序
市智慧办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选,入选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申报数量的30%,并对入选示范项目按照得分顺序确定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在本地主要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无重大异议,评选结果正式生效。
四、支持奖励
1、市智慧办按照评选结果,对入选示范项目予以授牌,列入智慧无锡建设应用示范项目库,在展示馆中向社会展示。
2、对入选示范项目,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应用效果给予资金补助。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平和操作过程的规范。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无锡市信电局信息化推进处 郑霄:81823697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400-770-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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