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经信委(局)、新吴区科信局,各有关重点园区:
为鼓励软件企业加大产品研发力度,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优秀软件产品“飞凤奖”申报评选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15〕52号)(附件1)精神,现组织开展无锡市第七届优秀软件产品“飞凤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2010年1月~2015年12月期间无锡市辖区内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及通过检测的软件产品。(因2015年初国家取消了软件产品登记的行政审批事项,故我市“飞凤奖”的评选不再要求为“通过国家软件产品登记的软件产品”。)
(二)申报产品近3年(特指2013年-2015年)累计销售500万元以上(含),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质量稳定可靠,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可登录市信电局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载有关申报表。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2)、销售汇总表(附件3)、软件产品介绍、2015年度3-10张销售发票复印件等。销售以不含税销量为主统计,销售汇总表包含发票号、发票名称、发票金额(不含税)、开票时间、小计等要素。发票名称与软件著作权名称不一致的请提供相关销售合同复印件并附说明。如有该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请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进行申报,并在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汇总表(附件4)一起于9月13日16:00前报市信电局软件处,市信电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组织评审。
联系人
莫清华:81821797 (一键拨号)
邮箱:wxmqh126@126.com
附件:
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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